北京金年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下称:金年会)希望并要求其所有供应商、服务外包商、业务合作伙伴以及与金年会开展业务的其他相关方(统称为“商业合作伙伴”),对金年会提供服务和履行合同义务时,或代表金年会对金年会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和履行合同业务时,始终采取专业和合乎商业道德的做法。为此,作为商业合作伙伴,您应:
遵守所有适用的反腐败法律,包括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其他地区相关的反腐败法律(统称为“适用法律”)。这些法律一般禁止向政府官员行贿,规定了帐簿和记录要求,并对违法行为处以刑事和民事处罚;一些法律也适用于收受贿赂,或适用于私营部门个人实施商业贿赂。
避免采取任何行动或允许您的供应商、分包商、代理和其他第三方,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金年会须对违反任何适用法律的行为承担责任。
不以违反适用法律的方式或出于其他非法目的,而使用来自金年会的资金或其他对价,如(直接或间接)进行任何支付或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以企图不正当地影响某一行为或决定,从而获取或保留业务或确保不正当的业务优势。
上述情况适用于提议或承诺对以下任何人员进行支付或给予有价值的物品:
· 政府官员或雇员(包括任何担任行政、立法、司法或管理职务的人员,无论是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或是在任何公共国际组织中担任职务,如联合国或世界银行,或以任何公务员的身份行事或代表该等政府或组织的任何人员);
· 公共部门或国有企业的雇员或官员;
· 政治候选人、政党或任何政党官员或雇员;
· 知道或应该知道其获提议的任何部分会被(直接或间接)给予上述对象的任何其他人;
· 实施商业贿赂的私营部门员工或官员。
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被禁止的提议类型包括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例如: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礼品卡)、不适当的礼品、旅行和招待、慈善或政治捐赠、无投标安排、非现金服务、雇用亲属或未经授权支付通融费,以获得不正当的优势。
在金年会的要求下,让您的供应商、分包商、代理或其他第三方签署类似的书面反腐败合规声明,并向金年会确认已采取该等行动。
保留准确和完整的帐簿和记录,且在您与金年会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其他审计条款和其他相关义务也应遵循本政策。此外,禁止建立、保留或使用任何未披露或未记录的公司资金(称为“帐外”资金)。
如果金年会善意认为采取某种行动或排除采取某种行动可能导致金年会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则任何供应商或第三方协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强制要求金年会采取该行动或排除采取该行动。
如果金年会自行认为您在履行您的合同义务时违反了本政策的任何规定或做出了任何虚假或欺骗性声明、陈述或保证,金年会保留在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暂停或终止您与金年会所订协议的权利。
如果您对金年会员工或任何金年会商业合作伙伴的不道德业务行为有任何担忧,应立即报告给金年会,举报方法是联系金年会廉政小组邮箱:ab@fpcxvjxp.com 。